网站名称要求

网站名称基本要求

  1. 非国家级单位网站名称不能包含“中国”、“中华”、“国家”、“人名”、“地名”等字样。
  2. 网站名称不能是纯数字、纯英文、不能包含特殊符号和敏感词汇(反腐、赌博等);个人网站名称不能以域名、姓名命名,不能包含公司、组织等类型的字眼。
  3. 网站名称要能体现网站的内容。
  4. 网站名称要求三个字以上(含三个字)。

个人网站名称

个人名义主办的网站类型主要有:工作经验分享(技术、学术研究等)、摄影作品分享、个人生活感悟记录等等,网站名称要尽量贴近网站内容。

企业网站名称

推荐使用公司全称或简称作为网站名称,允许多个网站的名称相同。

企业网站名称建议

网站名称所有管局总体要求均为必须和主体性质相符,然而每个省的审核标准并不完全一致,以下几点建议供您参考:

  1. 主办单位不是国家级单位,其网站不能以“中国”、“国家”等关键词命名,如果含有必须提供相关职能部门的审批文件。
  2. 个人备案,网站名称不能涉及到“某某公司”、“某某俱乐部”、“某某团体”、“某某社区”等明显非个人性质的网站名称。
  3. 网站名称应与前置审批或专项审批的取得情况相对应。无新闻、出版、药监、文化、广电等前置审批或专项审批的网站,不能以相关领域关键词命名。
  4. 若网站名称或服务内容涉及到金融类,则需尽可能在网站名称上规避关键词。若确实涉及,建议先到本省金融办办理专项审批。提交时,同时上传审批文件电子版,否则有被退回的风险。
  5. 个人备案的网站名称,不允许涉及经营性内容,如“购买”、“买卖”、“交易”、“优惠券”、“电子商务”等。
  6. 淘宝客等返利性质的网站(通过这个网站去购物,购物结束后获取返利),一般管局都不要求进行经营性备案申请,但是若网站名称涉及电商类敏感关键字将会增加退回风险。
  7. 使用与企业经营范围完全不相关的产品来命名,一般都比较难通过。可在备注增加相关说明,以增加通过的可能性。
  8. 个人网站名称不能包含地名;单位备案时,主体名称中包含的地名要大于或者等于网站名称中包含的地域。
  9. 个人网站备案,网站名称若含有人名,不能为个人姓名之外的人名。例如,张三申请备案,网站叫李四的个人网站;一般笔名、网名等明显是人名又和证件上对应不上的,都会有退回风险,命名时建议尽可能规避。
  10. “个人空间”、“个人博客”等网站名称,需尽可能规避,因为这样的名称过于宽泛不具体。建议使用网站的主要内容作为网站名称。
  11. 企业网站名称,并未要求只能为“公司名称”或“公司简称”,只是这样这类网站名称的通过率比较高,建议采用。